关于该不该让女伴侣在自己房本上加名字的理解
关于这个问题,我认为男女双方结婚,就是在开一家公司,经营一家公司的业务,开公司,为了公司可以按照双方一致的目标前行,就要有保障弱势、先付出一方的制度在。很明显,在一段婚姻中,是女方先付出,男方后付出,包括女方的青春、生孩子、照顾家庭。而在现有的社会大体制度下,还远远没有形成男女平等的形势,女性还是处于劣势的,所以在婚姻中,女方也自然而然的是劣势的,所以既然男女双方要共同经营一个家庭、一个共同体,需要首先保障劣势和先付出的一方。所以我认为是该让女伴侣在自己房本上加名字的。